新華網北京8月22日電(記者 高暢)日前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全國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》,明確提出2018年底前制定出臺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條例,由司法部、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負責。這意味著影響10多萬億資金規模PPP項目的條例將在今年底出臺。

 

業內專家認為,當前PPP行業中的法律問題是難點,通過PPP條例規范發展PPP模式,對不規范的行為糾偏,明確導向,有助于穩定市場各方預期,有效防控風險,有助于進一步有效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,助力PPP行業健康發展。

 

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體制政策研究室主任吳亞平在“中財PPP大講堂”上表示,從短期來講,PPP政策調整比較大,不僅僅是PPP政策,投資、融資涉及到的也比較多,都對PPP行業發展有影響。

 

“政策密集出臺,地方政府包括投資人、金融機構要消化政策,這也是對PPP再認識的過程。”吳亞平表示,“在地方政府、金融機構、企業消化政策之后,或者政策穩定之后,有理由相信PPP會走向健康、可持續發展的道路。”

 

國家發改委、財政部PPP雙庫專家薛起堂認為,PPP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法律問題。因為PPP國內沒有統一立法,很多地方政府對于PPP政策理解不當,所以有些項目暫停了。

 

薛起堂說:“具體到PPP里面有若干個問題,比如采購,到底適用于政府采購法還是招投標法?這是分歧之一。還有政府與企業的合同,到底是民事合同還是行政合同,涉及到糾紛的時候,是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?”

 

“條例出臺之后,或會對這些問題有所規范。”薛起堂認為。

 

財政部PPP庫專家、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表示:“在實踐中,PPP項目有三個難點,一是法律關系主體比較多,管理比較難,涉及到政府、社會資本方、投資建設方、運營管理方。項目有投資主體、建設主體、運營主體,但是項目最難的不是投資、建設,而是運營。所以,地方政府往往在簽訂協議時特別強調運營,能夠盈利。這是第二難。第三,項目周期比較長,回報比較難。所以,造成市場對PPP有畏難情緒。”

 

“要真正解決PPP問題,不僅僅是頂層設計,在法律層面國家要出臺相應的條例。如果從法律、法規包括地方政府條例,自上而下形成法律條例,界定好權利、義務的界限,使PPP在運營過程當中規避各方面風險,PPP市場潛力是非常大的。”薛濤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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